詹長權:10多年前引進食安風險評估系統 各食品業僅魏應充採納
臺大公衛學院院長詹長權/中時資料庫
臺大公衛學院院長詹長權今天(29日)現身臺中高分院,爲更審中的頂新越南大幸福油案出庭作證。詹長權表示,十多年前他爲政府引進聯合國的食品安全風險分析架構,並將報告主動提供給各食品業,但當時「有迴應的不多」,僅時任味全董事長的魏應充重視食安風險管控,並透過味全中研所邀他擔任顧問,協助集團建立「食品風險管控系統」。
頂新制油2014年間遭檢方指控從越南大幸福公司引進無法供人體食用的原料油,一審法院認爲全案關鍵在油品是否不能食用、頂新是否透過精煉掩飾犯行,以及魏應充等人是否知情,經釐清證據,判決頂新無罪。二審法院採信檢方見解,判決魏應充等人8到15年不等,三審駁回被告部分上訴,部分發回。
臺中高分院更一審今天召開審理庭,權威公衛學者詹長權及知名品保顧問李傳政應法院傳訊出庭作證,兩人細數魏應充管理企業期間,如何率各企業之先,投入大量資源與成本,引進當時業界罕見的「食品風險管控系統」及內部品保制度。
詹長權證稱,十多年前他將食品安全風險分析架構提供給各業者參考,當時少數業者回信說謝謝,唯一採取行動的只有魏應充,他透過味全中研所邀他擔任顧問,協助集團建立「食品風險管控系統」,希望從可預測的各角度阻斷有害物質進入食品加工鏈。
詹長權說,當初頂新集團想建立這個系統並不是因爲法令規定,在當時算是相當超前的部署,即使是現在,也沒聽過其他食品業者嘗試建立這樣的系統。這必須在企業內部每個環節都付出人力、費用,以及負責人的支持纔有可能成功,目的就是從可預測的各個角度阻斷有害物質進入食品加工鏈中。
檢方在交互詰問中,質疑詹長權是否知悉頂新制油向大幸福所購買的油品可否食用等,詹迴應並不瞭解,檢方主張被告過去非常重視食安風險控管,不見得在大幸福案也重視。
魏應充當庭補充,多年前在閒談中偶然知道詹長權參加很多國際會議,也提到有很多我國沒有制定的食品安全標準、歐美都已訂出來規範,當時聽了有所感,纔會趕快邀請詹長權來幫忙建立風險管控制度,這是他的初心。
頂新律師指出,魏應充不可能預見十幾年後會發生這起訴訟,因此在食安與品保議題上去找專家投入資源並建立制度,而是因爲魏應充一直是重視食安。